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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性
作者:yy易游官网
日期:2026-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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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近年来,郑铁两级法院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依法审理一批涉大气污染违法犯罪案件,为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保障。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郑铁中法”公众号将陆续发布八起分别涉及篡改环境自动监测数据、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等大气污染典型案例,旨在引导广大群众深刻认识生态保护的重要意义,主动投入到生态保护的序列中,用实际行动为美丽河南建设贡献力量。

  被告人汤某通作为重点排污单位沁阳市某公司焙烧车间环保设施运行工,为防止自动监控数据超标自己被公司罚款,于2024年6月15日晚20时41分许,登上焙烧炉湿电除尘器烟气自动监控采样平台,拔掉烟气采样管,导致自动监控设施无法正常采集烟气排放数据,造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数据失线日,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在执法检查时发现了汤某通擅自篡改自动监测数据的事实。同年12月24日,汤某通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以污染环境罪对汤某通提起公诉。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汤某通作为环保设施运行人员,故意篡改环境自动监测数据,干扰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鉴于汤某通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综合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性,依法追究汤某通刑事责任。一审判决已生效。

  本案系依法惩治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督促重点排污企业依法排污的典型案例。自动监测数据是环境监管的重要依据,真实、准确的数据是落实排污单位责任,防治大气污染的基础。被告人作为环保设施运行人员,为逃避企业内部管理,故意破坏监测设备,掩盖真实排放情况,不仅妨碍环境执法,更使重点排污企业废气排放不能被及时监管,加剧区域大气环境污染风险。本案的判决明确传递司法机关对环境数据造假“零容忍”的态度,并警示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环境监测,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共同守护蓝天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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