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8日,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人员对某医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医院的医疗污水处理设备(二氧化氯发生器)处于未通电状态,未在使用。经过调查核实,该医院核定床位100张,检查当日实际住院床位50张,且检查当天接诊过患者,该医院用于医疗污水的消毒的二氧化氯发生器,从7月下旬至检查当天已经发生故障,既无法维修也不能正常使用,在此期间,医院未采取任何其他替代的污水消毒措施。
该医院上述未按规定对污水进行严格消毒的行为违反了第二十条之规定,依据第四十七条第(五)项之规定同时结合《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给予该医院:1、警告;2、罚款人民币75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一)第二十条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二)第四十七条第(五)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或者经营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的。
(三)《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未按照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的污水处理系统,有2项指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或违反规定排入时间在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的一般情形,属于一般违法程度,裁量幅度为:警告,罚款6500元以上8500元以下。

医疗污水其成分远比普通生活污水复杂且危险。这类污水中含有粪大肠菌群、肠道致病菌等病原微生物,若消毒不到位排入污水管道系统,容易造成病原体传播,引发传染病流行。此外,我国也明确要求医疗污水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严格消毒既是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关键举措,也是医疗机构必须遵守的法定义务。